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婚姻知识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发布时间:2022/08/02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若是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另一方在离婚时均有权分割该房产,该房产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是关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后取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的转化,仍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将该套房产从双方共同共有变更为单独所有,仅是权利外观发生了变更,不代表该套房产的实际权力人随之转移。只要是婚内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利益。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