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离婚后房产纠纷
婚姻知识

离婚后房产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离婚后房产纠纷是现在在离婚时普遍出现的现象,那应该如何解决呢?一般来说,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中调解的方式约定将房屋赠与儿子,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夫妻双方可以撤销对儿子的赠与。具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但离婚时双方的约定不属于上述不得撤销的协议类型,故可以予以撤销。撤销赠与后该房屋依然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属于离婚时未进行合理分割的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通过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没有分割明晰,则离婚后即使夫妻一方已经再婚,依旧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方式,处理未分割清晰的财产。


如果前夫仅将户口本的户主更换为别人,并未处理房屋产权问题,如果夫妻双方还是同意将房屋赠与孩子,那么依旧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到孩子名下。如果决定撤销赠与,则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重新分割房产。


如果前夫已经将房屋过户至第三人名下,如果购房方购买时确实不知道另一方未同意出售房屋,并且以合理的价格支付的购房款,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完成房产登记。此时另一方再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您可以主张要求对方向您给付损害赔偿款项。


关于离婚后房产纠纷,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