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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再婚子女赡养义务

发布时间:2022/08/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再婚子女赡养义务对于再婚家庭来说一直是一个困惑,可能是再婚老公的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又或者再婚老公的子女不肯在丧葬费领取凭证上签字,导致无法领取丧葬费,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婚老公的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
(一)如果指的是再婚老公的子女在老公生前未尽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是子女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可以主张该子女少分或者不分老公的遗产,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方式予以处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如果指的是再婚老公的子女不对自己尽赡养义务,则需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再婚时,子女未成年,且您作为继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和子女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那么子女就有义务对您进行赡养,相应地,在百年后,如果您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子女也是您的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下,如果子女不对您尽赡养义务,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如果再婚时,子女成年,则再婚老公的子女与您不存在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子女对您没有赡养义务。


二、再婚老公的子女不肯在丧葬费领取凭证上签字:

确实存在部分单位发放丧葬费时需要所有子女和配偶签字的情形,如果再婚老公的子女不配合,只能通过诉讼费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和子女同时存在继承纠纷,可以一并在继承纠纷中予以处置,这样可以避免多次起诉,耗费精力。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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