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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民政局离婚需要携带什么?

发布时间:2022/09/08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有的是相互体谅和包容,有时候一气之下总会说出伤害对方的话,殊不知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今天分享的是民政局离婚需要携带什么?
  民政局离婚通常要求携带:
  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所持有结婚证;
  3.夫妻两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夫妻两方自己一个人的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两张。
  如果是一方是外国人,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要携带:
  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所持有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海外华侨、非本国人员需要携带:

  1.所持有结婚证;
  2.夫妻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要有自己的有效通行证件;
  4.代表自己身份的证件;
  5.海外华侨、非本国人员要有护照。
  一辈子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且行且珍惜。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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