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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9/20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携带什么材料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夫妻,特别是对法律了解有限的普通人,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现在由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关于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携带的材料,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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