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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一方有权强制对方迁户吗?

发布时间:2022/09/20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解除,除此之外还有与户口有关的问题,曾遇到一位当事人,对于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强制对方迁户产生困惑,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婚姻律师认为,户籍登记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公民的户口所在辖区不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变动,有的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享有房屋所有权一方同样无权要求另一方把户口迁走,这种情况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才能办理户口迁出,也就是说双方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离婚户口迁出的办理:到目前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户主迁出前向户籍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属于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关于离婚后的户口问题,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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