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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被执行前离婚并净身出户,债权人应如何主张权利?

发布时间:2022/05/27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当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在被执行前离婚并净身出户,债权人应如何主张权利以及我国对此的相关法律规定。
因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据此您需要了解以下两部分内容,一、如何区分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区分的意义;二、若该笔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在债务人离婚净身出户后,债权人应如何主张权利。
一、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区分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由此可知:(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签名,另一方事后追认;(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此债务通常认定为小额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此债务通常为大额债务。债权人若想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
区分的意义:若所负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人净身出户,另一方也应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若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没有偿还该笔债务的义务。
二、若该笔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在债务人离婚净身出户后,债权人应如何主张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内容行使撤销权,虽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对离婚协议的全部内容无法撤销,但债权人仍可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行使撤销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并不是无期限的,而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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