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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后父母出资全额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2/06/07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婚后父母出资全款买房,登记在您名下,系父母对您的个人赠与。您之后把配偶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系赠与行为,该房屋由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原因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中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婚后父母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您个人名下,系父母对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为您个人财产。如果您要在房产上增加您配偶的名字,系个人处分财产行为,该房屋因您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后续双方离婚,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鉴于您的该种情况,给您如下建议:1.您可以尝试与您配偶协商,签订房屋赠与协议,但不实际前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故而您可以不实际完成赠与,仅以签订赠与合同为宜。2.如果无法协商沟通,您可以与女方前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并在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情况”一栏内写明“按份所有”,份额可以协商酌定。不论哪种途径,建议您都需要跟律师沟通相关情况,由律师给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您具有可行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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