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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信用卡谁还?

发布时间:2022/07/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首先,是否需要配偶偿还债务,前提是需要明确配偶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即使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仍有偿还义务。夫妻双方对于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夫或妻一方偿还完全部债务之后,对另一方享有追偿权。但如果该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无需共同承担。所以需要看所欠信用卡的具体用途。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在2021年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为购置房屋、家庭生产经营等。另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还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对于该债务有明确约定,且债权人认可,那么该债务需按照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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