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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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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众所周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践中对方拒绝探视应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因此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探望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无论夫妻双方是否还有感情,孩子都是最无辜的存在,应当尽量将对孩子的伤害降低至最小,因此建议您双方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孩子探望问题,保障孩子的权益。
如果协商不成或是男方仍旧不配合女方履行探望权的,女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探望权利:
如男方一直拒绝女方探望孩子,且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建议女方可以考虑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以男方不配合探望不利于孩子成长及其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为由,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至己处。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