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种很常见,经常有当事人在离婚时陷入自我麻痹的状态,发现自己无法改变,便破罐子破摔。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
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双方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已经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双方若无任何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明确出资方式:
(1)若女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此种情形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您名下财产份额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男方可以分得女方名下房屋份额的一半。
(2)若女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或双方名下,那么除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情形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若女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女方名下或双方名下,此种情形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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