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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如何探望孩子?

发布时间:2022/09/16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在离婚咨询中,我看到过很多父母哭得梨花带雨,想要见到自己的子女,另一方却不让看孩子,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探视权”这个话题。

  在生活中,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夫妻双方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剥夺这个权利。



  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后男女双方可能会因感情出现问题发生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监护权利,出现“藏孩子”的现象,但对于此种违法行为,警察是无法直接介入处理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
  也就是说,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您即使反馈给离婚律师,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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