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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2/09/19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咨询中,很多夫妻都会问一个问题:婚前一方以个人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其婚前购买的房子贷款行为,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离婚律师认为,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对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法院是可以按照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判决该房屋做成归属以及折价款补偿的问题,双方就该房屋所有去拿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就该房屋的折价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该房屋的所有权法院一般,会将其判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及房屋现登记的所有权人,但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人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了该房屋的贷款,因此,在房屋判归其所有的前提之下,作为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一方,应当给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酌情判定补偿数额。

  涉及到利益的婚姻问题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您需要帮助,欢迎私信或留言,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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