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经常有人咨询:申请离婚登记的同时可以
起诉离婚吗?
一般来说,在前往
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同时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会出具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该文书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效力,但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以上是关于申请离婚登记的同时是否可以起诉离婚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您可以咨询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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