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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丈夫送情人的房产被转赠,可以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2/10/27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众所周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丈夫送情人的房产被转赠,可以要回来吗?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平等的处理权须为满足家庭生活需要,即服务于共同的家庭生活,就主体而言包括夫妻双方,就内容而言,家庭生活需要包括家庭成员的正常合理需要还包括业余活动开支;须与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习惯相符合,即具备适当性。日常生活需要在程度上还须具备适当性,不超出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



  而丈夫与情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违背公序良俗,而丈夫基于二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向情人赠与财产,不但不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反而既违背公序良俗,也侵犯了夫妻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权,侵犯了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合法配偶有权要求确认无效并要求返还。金钱属于不特定物,转增不影响要求返还,房屋属于不动产,如果已经登记在他人名下转移所有权,可能够成善意取得,那么可以要求情人返还等额价款。
  人这一生,选择欲望的那一刻就该为自己的选择买单。以上是关于丈夫送情人的房产被转赠,是否可以要回来的相关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行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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