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夫妻会在离婚后签订补充协议,对于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却不得而知,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即使离婚以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但只要该合同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协议依然有效,夫妻一方可以根据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向对方主张相应的权利。具体规定如下: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无效的情形: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人生的很多路,我们只能一个人走,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婚姻只是一种状态。关于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