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是离婚夫妻最容易出现的纠纷,昔日夫妻只好对簿公堂。
昨天在后台的咨询中,有人问:新房男方付的首付,还在还贷款,写的女方名字,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生活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房屋归属于男方或者女方,得房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的判决。
法律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仔细想想,如果男、女双方有关于该房屋分配方式的财产约定,则该房屋依照约定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的,需要房屋的购置时间分类讨论:
1.房屋系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
此时,房屋系婚前购置,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一般会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需补偿男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如果此时男方想要争取更多利益的话,可以证明该房屋系为双方登记结婚而购买,即“有婚意的购房”,以争取房屋产权。
2.房屋系婚后男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
婚后购置的不动产,无论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女方个人名下还是双方共同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参考照顾女方、子女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最后,作为婚姻家庭律师不得不说,婚姻是永恒的,但它绝对不是美好的。关于离婚新房法院会怎么判?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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