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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上海没还完贷款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3/06/2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刨除“论个买房”的小城市不说,从目前一线城市的房价来看,能全款买得起房的人还是太少了,大部分人仍然需要通过贷一些款才能买得起大城市的一套房。而像家理律师事务所的离婚律师办理过的离婚案件中,很多当事人涉及到的房产也都是一些还在还贷中的房产,那么离婚时,对这类房产的分割往往就是夫妻俩争议的焦点所在了。


 未还完贷款的房子,一般离婚时会怎么分呢?

  1、通常情况下,会先通过是否有协议、是否在夫妻存续期间购买、房子登记情况、出资情况等来判断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哪怕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来买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的(注意: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款或贷款购买,出资都是由登记一方的父母进行出资的,则才有可能认定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建议夫妻两人可以先商量一下怎么分,比如约定彼此各分一半,或是按照多少份额来分都可以,只要两个人协商后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行。如果两人约定将房子给到一方,那获得房子的一方按约定好的比例给另一方房子折价款即可,如果双方都不想要这套房子,把房子卖了之后按比例分钱也行。

  2、如果两个人商量后,对房子的分割比例达不成一致,比如你想要五五分,但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决具体的分割比例了。

  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这么分配:

  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的原则是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获得房屋的折价款。

  也就是说,法院在经过综合考量后,会将房子判给一方,获得了房子的一方需要向另外一方支付房子的折价款,剩下房贷也由获得房子的一方来继续偿还。

  折价款一般是这样计算的:法院会先确定房屋的现值,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评估。确定了房屋现价值后,法院会确定分割的比例,按照现价值减去剩余贷款后,按照分割比例计算折价款(一般来说,影响房屋分割比例的主要因素有: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出资情况、婚姻过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女方、对家庭有重大贡献的一方等)

  一般来说,在双方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法院会更倾向将房子判给主贷人,但也有特殊情况,不同案件还需要不同处理!建议大家在处理这类房产时,最好还是提前咨询下专业婚姻律师,看看能否帮助自己事先离婚权益最大化。如有需求,可以联系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婚姻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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