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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上海离婚协议如何约定抚养费,律师提醒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8/04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婚姻生活绝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掺杂着酸甜苦辣,夫妻之间有些争吵和矛盾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但是有些矛盾是无法化解的,这些不愉快的婚姻经历很可能会使双方感情破裂进而走向离婚。面对离婚,很多人都有所顾虑,要和与自己共同共同生活很久的伴侣断绝关系,从此形同陌路,的确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其中,有很多夫妻不愿离婚是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怕孩子难以接受,或者生活质量下降。所以即便是双方已经没有感情,很多父母为了不影响子女的成长,也会选择在濒临死亡的婚姻中忍气吞声。

  但是,不健康的夫妻关系未必会对子女的成长产生积极影响,只要处理妥当,离婚后也能给孩子良好的教育。

  那么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抚养费部分该怎么写呢?

  1、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抚养费的总额,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2、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不能一次性支付的,双方可以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达成约定,让对方定期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达成约定。

  上海离婚律师提醒:签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第一,夫妻间的债务及赔偿补偿等问题的处理,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写清楚,防止日后对方不承认。

  2、第二,除了常见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外,在协议里还要约定好孩子的户口及姓氏问题,因为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在想找对方配合更改就比较难了,而且法院和公安机关也是无权干涉的。

  3、第三,如果有婚内协议,或者离婚协议最好做个公证,以绝后患。

  4、第四,离婚协议是办理了离婚登记后才能生效的,所以在签署了对自己有利的离婚协议后,要立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协议约定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时约定无效:

  1、第一,离婚协议约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探望权,此约定无效。

  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通过协议来免除。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也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

  3、第二,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多长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不能再婚的,此约定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就包括离婚自由和结婚自由。约定离婚后一方不能再婚,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这样的约定无效。

  3、第三,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或者双方再离婚后不得生育子女,此约定无效。

  和结婚一样,生育权也是我国法律明确的法定权利。只要不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男女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要再生育子女,而不能用协议来限制威胁。

  5、第四,离婚协议中约定处分其他人的财产,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离婚中除了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债务等方面也非常容易出现纠纷,建议大家遇到疑问及时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以免处理不当不后发生麻烦。如有需求,可以免费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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