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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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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对方以我名义贷的款离婚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贷款的夫妻,特别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普通人,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现在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去了解,去解析这个问题。
若贷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主贷人,即以您的名义贷款,对方作为共同贷款人,即次贷人共同贷款的话,此笔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上情形均基于您对于该笔贷款是知情的,反之,如果该笔贷款的相关手续系对方个人办理,但该笔贷款被认定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话,一般也是会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如何区分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是该问题的重点。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由此可知:
(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由一方签名,另一方事后对该笔债务追认;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此债务通常认定为小额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此债务通常为大额债务。债权人若想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
如果您和对方在离婚时能够就该笔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由何方承担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如约定离婚后该笔贷款债务由对方偿还,但因对方以您的名义进行贷款,债权人大概率会向您主张偿还贷款的权利,您据此先行偿还该笔贷款后,可以就该笔债务向对方进行追偿。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