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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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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近来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经常会收到一些朋友关于遗产继承方面的咨询问题,遗产继承,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具体到具体问题可能大家了解的可能不是特别准确。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遗产继承的三个常见问题。
一、遗嘱和遗赠哪个效力更高?
一方面,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就按照协议和遗嘱分别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
二、遗赠抚养协议中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相关遗嘱财产;
(3) 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
义务:
(1) 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才可以享受遗产继承的权利;
(2) 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3) 依法缴纳不动产等级相关税费。
三、遗嘱有哪些形式?
(1) 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和签名的;
(2)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以及其他的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 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
(4)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
(5)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以上就是上海遗产继承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遗产继承的三个常见问题,也是上海遗产继承事务所经常被问及的三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在家庭遗产继承事务中缕清头绪,不出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