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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夫妻之间冷暴力犯法?

发布时间:2022/07/22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可见法律中的家庭暴力不应仅指施暴方对受暴方实施的肉体暴力,还应包括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如果对方的冷暴力行为对您的精神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那么,该行为违反相应法律规定,构成家庭暴力行为。夫妻之间冷暴力是否犯法,首先,需要界定冷暴力的程度是否构成家暴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之规定,如果对方冷暴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的,您不仅可以依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对方离婚,同时,您也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您损害赔偿。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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