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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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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首先要明确公司的经营收入在未分配前,属于公司的合法财产,并不属于某个股东,当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上,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男方婚后成为该企业的合伙人,他所占的份额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分割他的合伙份额。
虽然民办学校不具有盈利性,但是不代表出资人没有享有合理回报及财产性权益的权利。如果夫妻一方作为民办学校的出资人,而且从办学结余中取得的合理回报在扣除了办学必须的费用后,仍有剩余钱款的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利民、赵淑华因离婚诉讼涉及民办私立学校校产分割一案的复函》的答复,夫妻共同投资办学,应共同享有办学积累中属于夫妻的财产权益。因此,您可以要求分割男方从办学中获得的合理回报。
一般离婚纠纷中涉及到第三人利益时,不会在离婚纠纷中处理,需要您或者您叔叔先提起股权确认诉讼。
首先,婚前股份为个人财产,但所得的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可以主张分割婚前股权在婚后的增值及收益部分。
实践中,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很多人会采取隐名方式进行投资。如男方妹妹所持有的股权其“实际出资人”是男方本人,配偶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难点在于举证。通常来说,证明男方对其妹妹所持股权确实进行了出资是这里的关键,其是否享受过该部分股权的分红以及是否行使了相应的股东权利都是有待证明的事实。建议收集相关协议、投资入股凭证、公司章程、银行流水、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以便您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